第1321章 登機(1/3)

格萊美能被稱之為音樂界的諾貝爾,還是有相當大手腕的。


最先推崇的估計就是這個獎項的公平性了吧。


當然了,因為這個獎項畢竟是米國那邊的,對英文歌曲和西方文化的歌曲有一定程度的偏向。


但是,總體來是無傷大雅的。


光是提名這裏,就有些相當多的規定,比如時間啊,比如銷量啊等等等等。


然而,它卻又不是絕對的循規蹈矩。


畢竟,其實當一切都成了規則之後,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更加容易的利用規則。


最典型的例子,米國的律師都知道一個詞,叫程序正義!


也就是無論事情到底是不是正義的,但是隻要在程序上是正義的,是符合規定的,那就可以顛倒黑白!


正因為如此,它在規定之外,還有著可以周旋的餘地。


這一點其實和呂布對呂氏集團的一些策略很像,規定家人性化處理,才能真正的處理好事情。


也就是,提名除了走正常手段之外,還可以由唱片公司推薦。


呂氏集團走的就是這個路子。


恩,為了推薦歌曲,成立了一個唱片公司。


全公司就隻有歌者人生錄製過程中的版權,除此之外,一無所有!


別問為什麽,就這麽尿性!


以至於格萊美那邊接到推薦的時候,也是苦笑不得。


這種純粹不在乎錢的做法,即便是他們,也有點無可奈何的感覺。


當然了,其實他們也隻不過有點詫異而已,還不至於做其他的,畢竟,你就算提名了,如果是垃圾,那也沒用啊。


提名之後,就是審查,入闈,決選等一係列流程了。


光是評委的資格就非常的複雜。


按規定,你的名字要作為創作者或者技術人員至少在公開出版的發行物上出現過6次才行。


更何況還涉及到了各大音樂學院的選擇和決定,以及九千多名成員的表決。


反正程序是想象不到的複雜,就不細了。


最後就是得獎了。


得獎名單將由De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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