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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外務專員 下(2/4)

,這兩種是需要經金陵政府主席批準任命的。



而各部的部長秘書、科處的處長和科長、區長縣長和地市公署主任等職務,屬於薦任官,需要報金陵政府批準,剩餘的底層職務,則是屬於委任官,隻需要直屬長官批準即可。



這種等級似乎對陳明翔沒有多大意義,給他個特任官又能怎麽樣,他是軍統局成員,不是汪偽政府的漢奸。



這麽想就大錯特錯了,想要在民國時期的政府混,官場的等級和資曆是非常重要的,以社會局做例子,局長淩賢文就是薦任官,遇到陳明翔這個簡任官,下命令都沒有底氣,正局長管不了副局長,這就是規矩森嚴。



“承蒙市長閣下青睞有加,明翔也不能不識抬舉,這個職務需要在市政府上班嗎?”陳明翔問道。



“市政府有你的兩間辦公室,每周過來待一天,我批準你在法租界找一處地方單獨開府建牙,所有的編製你來製定,所有的科室職員你來挑選,經費方麵你來申請,也包括聯係軍警憲特的各種費用。”



“知道你身兼數職時間不夠用,你可以組建一個秘書室,負責幫助你整理信息資料,然後送給你審批。”陳恭波說道。



啊,原來事情的玄機在這裏呢!



外務辦的職能盡管沒有多少油水,可陳恭波作為市長,卻能通過市財政局進行彌補,花多少費用,還不是陳明翔說了算,誰敢對此發表不同意見?



我就說嘛,陳恭波這個老奸巨猾的大漢奸,不能做事這麽不靠譜,收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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