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婚外情(1/4)

唐政浩中氣十足地陳述道:“尊敬的法官,我的當事人與被告於年月結婚,育有一女,現今1歲零11個月。年月日,由於被告婚外情曝光,且如今已經有了非婚生的兒子,兩人的感情已經完全破裂,現經協商一致同意離婚。但就孩子的歸屬問題一直無法達成協議。


現我代表我的當事人向法院請求,女兒陳紫月跟隨母方一起生活。”


“理由有以下四點:


一、我的當事人懷孕產子至今,被告沒有完全盡到做父親的責任,在孩子一周歲之前,她的父親甚至隻抱過她一次。全部照顧孩子、養育孩子的重任都落到我的當事人身上。


我們有理由認為,如果孩子跟隨父親生活,不能得到足夠的關愛和照顧。


二、被告有了婚外情,更因此導致兩人感情破裂。被告已有另外一子,根據我國婚姻法款條規定,我的當事人有權要求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三、我的當事人有足夠的經濟能力養育孩子。她的工作和收入證明已提交法庭。


四、陳紫月未滿2周歲,根據我國婚姻法第款條規定,正常情況下,孩子應當交由女方來撫養。


尊敬的法官,本著體現法律效力,維護法律公信力的原則,懇請您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解除我的當事人與被告的法律婚姻關係,並懇請支持原告要求獲得孩子撫養權合理合法主張,我將不勝感激!謝謝!”


夏伶紫聽了唐政浩鏗鏘有力的陳述,緊張的心裏稍微有些放鬆了,自己的理由應該很充分了。媽媽和唐政浩都給了她一個鼓勵的眼神。


接下來是被告代理律師的陳述。


那個趙海濤一說話,夏伶紫的心裏就一沉,他話速很慢,但卻給人字字珠璣之感。


原告與我的當事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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