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肖遙還是單身(1/3)

夏伶紫轉過身麵對著婆婆和陳悅,滿腔怒火都化作一字一句:“那我們走著瞧!”


說完,再也不願多停留一秒鍾,摔門而出。


她是直奔區法律援助中心去的。那裏有以前認識的熟人,在一些房地產法律上幫了她不少忙。


一路上懷著想殺了陳悅的心,氣衝衝地下了出租車。突然又想起來還沒請假,低頭掏包找手機。


突然身上一痛,一股巨大的力量撞向她,她的細高跟鞋立刻站立不穩,一屁股摔到地上。


她有點被摔懵了,眼冒金星,直到幾頁紙飄到自己身上,才看清眼前的情形。


一個足有1米9的壯男,和滿地的紙張。


“對不起對不起,沒躲開。你不要緊吧?”壯男邊說邊伸出手要拉她。


夏伶紫本來就憋了一肚子氣,這回更是氣得臉都綠了。跳起來就開槍:“沒躲開?您的意思是我撞了你是吧,我自己不小心是吧?那您可怎麽沒躲開呢?看你長得這麽大個,是不是行動不便呀!”


“小姐!”對麵的男人一副啼笑皆非的表情。“本來就是你自己撞到我的。我——”


“是呀,是我自己撞到你的,我倒了八輩子黴了好吧?以後出門一定要好好看黃曆,免得再撞見您這樣的。”發完窩火之後,頭也不回地走了,還故意踩過幾張灑滿一地的紙。


留下這個哭笑不得的高大男人,無奈地蹲下身,動手撿起被這個瘋女人撞飛的文件。


律師朋友告訴夏伶紫,她這樣的情況,如果官司在孩子2歲前打,應該是穩贏的。如果孩子滿了2周歲,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也是很高的。


隻要孩子的姥姥姥爺能出庭表明自己的決心和態度,還有夏伶紫需要提供收入和工作證明證明自己的經濟實力,問題應該不大。


畢竟,對方是過錯方,而且還有了一個孩子。


回去之後,夏伶紫又認真的查閱了公務員相關的法律。稍微有些放心。


法律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小月兒剛好是1歲11個月,如果在一個月以內打官司的話,自己應該是穩贏的。


夏伶紫拿起電話,撥通了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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