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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3/5)

忙他的吃喝嫖賭抽,坑騙拐賣偷接踵而至;媽媽遠走千裏老家,眼不見心為靜,杳無音信。我變成了一條行走在向日葵地裏的魚。我恨他們!”


“我沒有家,從他們結婚到我出生到現在,我沒有家,童年借住在村裏的飼養院裏,讀書寄居在老鄉家裏,父親來校看我,我不知去哪裏的家找他……”


“……年少不懂事,又有夥伴在,讀書是一件很快樂的事情,起碼讀書可以無憂無慮,可以沒有煩惱,可以贏得夥伴們的崇拜。十四歲那年,彈盡糧絕,尚欠老鄉包吃包住包學費六百多元,暑假未開始就倉皇出逃,開始第一次逃學尋找父親。”


“父親是不容易找到的,大連成了我第二故鄉。要過飯,撿過破爛,出賣體力,運用過智慧,耍過伎倆,一行三個小夥伴,不僅為自己,也為夥伴的吃喝拉撒睡著想。”


“四個月後,被母親找到,帶到母親的老家半島鳳凰來……”


“十四歲那年回來,陌生環境,我跟母親已經是兩個世界的人了,她沒養育我,我也不是我媽撿來的垃圾,說扔就扔。她受夾板氣,麵對新丈夫有壓力,麵對舊孩子有壓力,自找的,要不當初為什麽就扔掉了!”


“我恨她!”


“初三那次逃學,因為我是外地來的,操外地口音,被當地高年級的團夥欺負,原因很簡單,起因可能是在體育課上踢足球我撞了他們的一個哥們,放學時他們用車子故意撞我,我理論幾句,他們一夥拳打腳踢,打得我鼻青臉腫,我無人訴說,至今告訴過你一人。當時我跪在母親麵前,以死相脅,我要去找我爸爸,母親惡狠狠地說,你就像你那狼爹!我至今能回憶起那仇恨的眼神,她扇了我兩耳光。武力是征服不了我的!我隻好離家出走,在外風餐露宿,飽嚐了社會上白眼和拳腳,打架被關在派出所,母親領了回來。母親對兒子說的比做的好,說的天花亂墜。我發誓要報複,我身體弱,苦練拳腳。兩年後,我和他單挑,報仇了,鼻青臉腫是外表,至少他得作X光透視,抑或是核磁共振。其實進入九年級,我就厭學了。學習無興趣,升學壓力又大,每一次屁大小的考試成績都要公布,稍一退步,家長那不屑的眼神,給我造成很大的影響,我恨母親,從我來到這個家庭中,就一直感覺我是為給他們學好讓他們四處炫耀攀比的,完全沒有我的個人思想。兒子是母親的玩物,高興時就玩,不高興就扔,不找自己的問題,玩物成了問題就煩了。於是又一次逃學了,去尋找我的夢想,我自由了!那感覺渾身輕鬆,藍天白雲,陽光明媚,小鳥的叫聲悅耳,我喜歡自由,喜歡無拘無束。我覺得家長大可不必因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而過分打壓我,平時和家長有分歧,大都是因為我沒反應,而家長們先炸了鍋,為什麽呀?平時我也這麽做,隻是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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