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2/3)

責任有多重。


堅苦的歲月磨礪了羅健剛韌的意誌,更積累了一定的社會經驗。十八歲那年,母親去世了。留給他的是那幾間破爛分文不值的房子,和一個年僅六歲的小弟。


也就是在那一年,村頭羊圈的幾十隻羊一夜之間被人全部偷走,損失劇大。老三爺爺終於下了狠心,不經和羅健商量,就私作主張讓人把羅玉送走。


羅健下班後聽鄰居說老三爺爺的大兒子把羅玉帶走了,好像是要給市裏福利院送去。羅健一聽就急了,騎上車子一路猛追。


一直追到縣火車站,老三爺爺的大兒子剛買上車票,正在候車室等車呢,還給小羅玉買了串冰糖葫蘆哄著他吃。


羅健飛奔了上去,一把抱起小羅玉,對著老三爺爺他兒子大罵:“你們都他媽講不講理?我弟弟是人,他不是阿貓阿狗也不是牲口!你們憑什麽沒我同意就把人送走?你們這是犯法知道嗎?!”罵的老三爺爺他兒子愣是一句話也沒說上來,眼睜睜看著羅健抱著他弟弟走了。


回到家以後,羅健見誰都不像好人,一直緊緊的抱著羅玉,唯恐他再被人搶了去。羅玉的眼睛紅紅的,手裏還拿著隻咬了一口的糖葫蘆,趴在哥哥肩上說:“他們都說我是哥哥揀來的妖怪,我知道妖怪都吃人,我又沒吃人,怎麽會是妖怪呢?老三爺爺說把我送到福利院去,他說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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