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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鞋穿上,上次給你買的新鞋怎麽不穿,是不是不合腳?”
“沒有,我喜歡穿布鞋,柔軟。”真正的原因是,腳上的布鞋是海忠叔一針一線納的,一個大男人像個農村老太,在空閑的時間裏做出來的。
“你怎麽在這裏?”這時我才想起,曾毅鋒不應該出現在這裏,他不是應該早回家了嗎。“你一直跟蹤我?”
“別說得那麽難聽,我這不是跟蹤。”曾毅鋒掐了我臉一下,奇怪的是我居然絲毫沒有要躲的意思,隻把那隻手的主人當成了海忠叔。
原來幻想也不能療傷,隻會加劇心中的痛。
“我隻是好奇你的海忠叔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能讓你變成這樣。所以才跟著你到了醫院。”
“你看到了?”
“嗯。”曾毅鋒很大方的點頭,老老實實的承認,這就是我喜歡和他待在一起說知心話的原因。
“你覺得怎麽樣?”
“很好,至少我比不上他。”沒想到曾毅鋒光憑見麵就能給海忠叔這麽高的評價。“我隻是在門外看了他看你和那個女人的眼神,我就知道他是一個很好的男人。”
“謝謝。”
“又不是誇你,你謝啥子?”他又看了我一眼,“我問了護士,那個女人已經是晚期,一隻腳已經踏入鬼門關,你叔還是娶了她,你應該為你叔驕傲。隻是降瑞,你叔不是我們這樣的人,如果你是真的愛他,我個人覺得不要把他掰了。”
“掰了?”我不懂。
“他是一個男人,喜歡女人的男人,我們喜歡叫直男。”曾毅鋒開始掃盲,“而我們則是彎的。”
“為什麽這樣叫?”
“你不知道?”他笑了笑,“因為在國外,同誌常用bent來稱呼,bent知道吧?”
我當然知道,彎曲的英文,隻是吳老六和傅致勝的家夥貌似不是彎的啊,跟苞穀棒子似得。
“所以標準的異性戀男人就被叫做直男,把一個正常性取向的男人變成同誌,就是把他掰彎。”
還有這種說法?
他還不忘潑冷水,“隻是把直男掰彎,難度不是一般的大,在現實生活中重來沒見過,倒是見過一個彎的被家人掰直了的。”
“這樣掰來掰去的有意思麽?”
“你覺得呢?”曾毅鋒覺得有點好笑,“沒意思的話,你怎麽對你海忠叔念念不忘,連你身邊有一個亟需你安慰的人都視而不見。”
亟需我安慰,我白了他一眼,傻子都知道他說的那個人是他,可是我真的隻把他當做了一個好朋友,在升華一下也隻能算作知己,從沒有想過要把關係往更進一步發展。
“我勸你還是死了心吧,我隻喜歡海忠叔。”為了不必要的麻煩,先給他打個預防針。
或許是我的堅持讓他覺得有點尷尬,他換上一副嘻哈的表情,“逗你玩的,我才不會對你起打貓兒心腸,又瘦又小,沒手感。”
又瘦又小,還沒手感?!我就差到這樣的地步了?瞪大眼睛盯著他,“沒手感,那是你觸覺有問題,你該去看醫生了。”
“你個小屁孩,曉得個啥子,你看人家賀飛,前凸後翹,再看看你,平得像棺材板。”
賀飛?想起賀飛的樣子,我就頭皮發麻,那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瘋子。為了挑選一件合適的衣服穿出門,能選上兩小時,喜歡麵膜,喜歡化妝,隨身攜帶著一堆的護膚品,生怕別人不知道他有多耐看。見了人,隻要稍微認識的,第一句話肯定是問他的打扮怎麽樣,也不怕把人嚇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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