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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節(1/4)

是讓他們一家活命罷了。隻是手中的銀兩,實在不多。


王富安便在門口貼出告示,指明不再需要丫頭小子之內。


紫鵑開始忙綠,整日裏教導這些丫頭小子。


然而能讓黛玉看中的,沒有幾個。黛玉辭去了紫鵑給的青竹丫頭,把她留給紫鵑用。自己挑了個粗使的大丫頭。黛玉覺得這個丫頭不多話,隻知道幹活,而且手腳也利索。黛玉給她起了個名字叫斑竹。


這斑竹十五歲,身體豐滿,不施粉黛。圓潤臉,貌似賈府寶釵,隻是沒寶釵好看。


斑竹家是金陵人士,家中姐妹眾多,排行老二,養活不起,便慕名賣與林府做了丫頭。


斑竹有個姨娘,在魏莊,與王家莊相鄰。得知林府要買人,才托人求了王富安。


黛玉想著,這府裏現在是人口眾多,糧價飛漲。幸好之前存了些糧食。


受了這災影響,作坊生意大為下降。考慮全府上下未來的生計,黛玉想,不能光靠這個作坊。


然而府裏的事頻頻發生,先是有丫頭回家時,懷裏揣著布匹被抓著。


杏花悄悄跟紫鵑說,近來好像布匹不對賬。於是紫鵑著桃花暗暗觀察,也沒有抓著。


這一日,是放姑娘們回家的日子。走到門外的姑娘,卻被王富安以及眾門衛看守起來。直到屋裏的姑娘不落一個,王富安婆娘才領著幾個婆子,把姑娘們一個個帶進屋裏,一個個查。結果就查出兩個姑娘懷裏揣著布匹。


王富安著人去通知她的家人,領了家去。再也不用。家人給王富安紫鵑跪下,求也無益。偷盜之事,豈能容忍?


然而其中一個姑娘,由於這樣的丟人現眼的事,一頭跳河淹死了。


這事讓黛玉非常煩惱。一個姑娘,雖說有錯,但也不至於死啊!難道這是姑娘一個人的錯?


姑娘家裏的人氣不過,來了一家人於林府外鬧事。王富安要去告官,告他個無理取鬧。


黛玉在裏麵知道,走了出來。那家人見是黛玉,原先囂張的氣焰頓時消失,想起公主懲罰的種種傳聞。便跪哭道:“求小姐做主,雖說是孩子偷盜錯在先,但是林府懲罰,也不至於讓人人知道。別說孩子壓力,便是我們,也是無臉見人。孩子原是很乖,隻是今年受災,她弟弟因為缺吃,身體病著,一兩月不見好,她才起了這心。原是想著等她弟弟好後,再也不做這下著之事,那些布匹,都是拿了去換了湯藥。”


黛玉便問王富安:“這些事,你可了解?”


王富安道:“知道是知道,隻是她不該?”


“既是你知道,為何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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