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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節(2/3)

……幹脆大理寺卿讓給你好了。”


顧庭芝白他一眼,“我記得審訊犯人的是刑部,你大理寺隻負責複核。”


“……”


“葉世安被發配到哪裏了?”


“靖遠。他在刑部也遭了不少罪。我估摸著,他是活不到明年春天了。其實要我說,葉家被抄家,如今葉蓁又在你手裏,這樣就夠了。何必非要整出人命呢?萬一被符卓抓住把柄,參你一本,恐怕連皇上都救不了你。”見顧庭芝沒有說話,何舒月也隻點到為止,也不再說什麽。他一拍腿,起身道,“好了,我也該走了。”


顧庭芝抬眼,“去蘇州?”


“是啊。你……”


“慢走不送。”


“……”


其實何大人離開府衙,還是有人出來相送的。


“姚兄不會是來送我的吧?應該是有事找我吧?”


姚文生點點頭,“你不勸勸飛卿?他這次回來,我總覺得他跟三年前來開揚州時,完全是變了一個樣。從前的庭芝絕不會去動手打一個人。現在的飛卿,陰狠了許多。”


何舒月道:“他的陰狠,你連一半都未見過。一年前,庭芝在杭州用栽贓嫁禍的辦法,找到了李相和司馬義勾結預備謀反的證據。兩人死咬著不承認,隻喊冤枉。皇上便把這件案子交由三司會審,隻是當時的大理寺卿和左都禦史都是李相的門生,他們雖麵上配合刑部,但實際上,都在暗中企圖營救李相。庭芝回京後,剛好升任刑部侍郎,這件案子便由他負責了。皇上也有意如此。庭芝當時辦這件案子,隻有一個方法,就是嚴刑逼供。他花了二十多天的時間,親自把刑部很多刑具做了改良,結果李相和司馬義連三日都沒有撐到,雙雙畫押。他審訊時我曾去看過,回去後一整日都沒吃下飯。他的改變,葉蓁的事是個引子,身在朝堂,為了活下去,隻能如此。”


聽了何舒月的話,姚文生一時不知該說什麽。


“我知道你是為他好。放心吧,他如今懂進退,知收斂,已無需人再擔心了。”何舒月拍拍姚文生的肩,上了馬車駛離揚州。


姚文生盯著何舒月的車,怔了許久。


作者有話要說:接下來要停更一周。家裏親人生病,作者菌需要回去一趟……上一章裏,葉蓁是見過孔興的,就在他第一次見陳漪的時候。跟陳漪起爭執的那個男人就是孔興。不過按理說,他不應該記得。這段時間可能都沒時間上網了,這個錯誤隻能等回來後再改了。


☆、真相


自上次聽了葉蓁的話後,再知道陳漪月底時也去了天寧寺,顧庭芝竟當真叫人暗中查探她。他自己都不知道為何竟會如此荒唐地聽信葉蓁,去懷疑陳漪。然而,查一個已知的人,總比查一個未知的人來的容易。正當他打算再去一次十裏村,親自挨家挨戶詢問時,衙役呈上的一疊紙卻讓他如遭雷擊,震驚不已。


有人稱看過陳漪提著食盒出門,有人稱見過陳漪跟孔興一起出現……說也奇怪,之前沒人記得,之後卻有數人想起。顧庭芝不知道他們這些“確實”有幾分值得相信。明明心裏拒絕去做這個假設,他還是以探望陳漪為由,去了趟陳家。


彼時,陳漪正出門買菜,陳氏夫婦在前麵店裏賣豆腐。顧庭芝悄悄去了陳漪的閨房,在她的櫃子裏翻找一番。果然發現一個前腳尖帶著些褐色汙漬的鞋子和一把匕首。他把鞋子和匕首悄悄藏在袖中,不動聲色的在陳漪家用完飯後離開。


顧庭芝把東西交給仵作檢驗,不久,仵作就給了他回答,鞋子上的汙漬確實是血跡無疑,而匕首,因為屍體已經下葬,隻能憑借畫像上記錄的傷口來推測,很有可能便是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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