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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節(1/3)

驚呼,無力地軟了下去。


“看起來總算有個聰明人。”元光耀道,語氣裏依舊毫無感情。“母親,三弟,不是我說,你們還是看看比較好。”他略微勾起嘴角,“因為這大概是你們的最後一次機會。”


什麽最後一次機會?根本就沒有其他選擇了好嗎!


不管是老夫人還是元光進,心裏都這麽惡狠狠地痛罵。老夫人依舊強著,甚至把頭偏到一邊去,不看那協議。但元光進遲疑了一陣子,還是把紙拿起來了——


伸頭也是一刀,縮頭也是一刀,那還不如早點看看,分家以後會怎麽樣!


所謂分家協議,也就是注明了家中財產幾何、來源又如何、最後分到各人手裏又是怎麽樣的。


元光宗逐字逐句地讀,就怕漏掉自己該得的東西,哪怕隻是一分。然後,他發現了一個問題:“這裏麵是不是有些東西沒提到?”


論整個元府的財產,最明顯的當然是府邸及其中的家具擺設等物。不得不說,這宅院雖然遠遠不及長安元府,然而在嘉寧當地也算是有些氣派的了。加之他們在長安享受慣了,細節之處比尋常官府人家講究不少。就算拿一隻碗出去,也比別家的貴些。


總而言之,宅院這座不動產,還是值不少錢的。付錢買下來的人當然是元光耀,不過三兄弟那時還沒鬧崩,元光耀又不太在意錢財,地契便分了三份,三人各執其一,上麵寫著的就是自己住的那塊地方。


這筆支出,元光耀自然記在了賬本裏,想要回來也無可厚非,但其他兩份地契確實不在他手裏。趕盡殺絕的事情他還做不太來,便也默認了這茬。


除去宅院,其他的開支基本是日常生活。那種花出去的錢,也就不要想討回來了,因為根本不可能。


最後,還有元光耀自己的小金庫。這種玩意兒,他當然隨著女兒兒子一起挪走了——開玩笑,大房裏一個人都沒留,他還會把好東西放在那裏讓人搬不成?


元光宗說的沒提到的東西,當然就是最後的那些錢。


對此,元光耀飛過去輕飄飄的一眼,卻壓著元光宗的心直往下墜。“我的東西,就不勞二弟你操心了。若二弟你覺得不好,咱們便改一改——你們把地契也交出來,如何?”


抱著能多撈一點是一點的元光宗臉上頓時不好看起來。交出地契?然後他們住哪裏?街頭的乞丐窩嗎?


這話他決計說不出口,隻得艱難地把頭扭到一邊,裝作自己沒聽見。


元光進也被元光耀的話嚇了一跳。但和元光宗不同的是,他隻愣了一會兒,就劈手奪過元信手中準備好的毛筆,大筆一揮,在契約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很顯然,他怕元光耀臨時反悔。連房子也不留給他們,那他們就更有好戲唱了!


在場所有人,包括老夫人,都沒見過元光進的動作有這麽快的時候,不由麵麵相覷。元光宗盯了三弟略有潦草的字一眼,也拿過筆簽上了。


三個兒子全簽了字,老夫人心知大勢已去,無可挽回。“我的老天爺啊,這是造的什麽孽啊!我含辛茹苦,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你們拉扯大,換回來的就是這個……”她又開始哭嚎。抹了眼淚抹鼻涕,抹了鼻涕抹眼淚,整一個涕淚交流,十分影響市容市貌。


如果說元光耀以前還會為此抖一抖眉毛的話,現在的他聽到這些,隻有一個感覺——


整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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