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節(2/4)

為了找一個男人。


“她會在9號早上8時30分到達靖西圖書館”,我又想起了這句話。不管這個女人找到這個男人是為了什麽,要殺死她的人應該是知道她的行程的,有沒有可能正是這女人要尋找的人雇我殺死了她呢?這個男人並不想讓女人找到自己,所以就要至女人於死地?這是有可能的,不管怎麽樣,先找到與這個女人有關聯的人再說。


男性,五十多歲,在圖書館或是書店工作。


【第七個故事續6:覓(5)】


這線索的範圍不算寬也不算窄,看上去的確是已經圈定了範圍了,可是我又該如何判斷出符合這標準的人中,究竟誰才是女人要找的人呢?並且還有另外一種可能,那天女人根本就沒有找到她要找的人!這種可能性也不小,在她還沒有找到那個男人之前我就把她殺了。


不過我怎麽想都覺得會有不可能的因素存在,比方說,如果的確是那個她要找的男人要殺她,可能那個男人當天有意沒有出現。總之隻要去想就會與林林總總的各種因素和可能性,與其如此,我不如趕緊想辦法找到這個男人,除掉背後想殺死我的黑手,也讓這群外行人知道殺手的尊嚴不容冒犯。


同時我也想到了一個辦法,不過這個辦法不一定能夠奏效,這辦法成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女人當天的確是見到了自己想找到的人,並且兩個人已經見過麵了。我手上有這個女人的黑白照片,我先把照片打印出來幾份,裝扮之後來到了有符合特征員工的圖書館和書店裏,我把打印出來的照片夾雜在圖書當中,想辦法讓符合要求的男人看得到。


也不是很難,不過我總覺得這種不是殺人的工作做起來讓我覺得非常的不爽,完全沒有左右別人生命的那種刺激。不過在忍耐這種無聊行為的時候,我也恨得牙根癢癢,我找到這幕後的黑手,一定要把他碎屍萬段。這樣想,我便也開始享受尋找幕後黑手的過程了。


大多數的符合標準的男人在看到夾雜在書頁當中的照片,或者是在有人詢問書籍時候翻書發現扉頁的照片時,都是一副覺得很奇怪的表情,然後就會詢問拿書來的人是不是那人夾在裏麵的。還有人會繼續翻動一下那本書,確定再也沒有夾雜照片之後就去詢問其他同事發生這種事情的原因。


當然,以上兩種人都不可能是女人要找到的男人。可是我在地圖做了標記的圖書館和書店當中就沒有任何一個看到照片會感到驚訝或是心虛的,完全沒有。難道是這個男人隱藏的太好了?不可能,沒有人能在我的麵前撒謊!符合標準的男人不超過十個,根本就沒有人值得引起我的注意。


正在我一籌莫展的時候,我想到了另外一種可能,女人當天並沒有找到那男人,她還有沒有去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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