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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1章 需要證實(2/4)

br> “我是想問你,家姐在跟你談她的後事安排的時候,有沒有問過你一些林慧聰相關的事宜?”


“沒有啊,對與林慧聰他隻字未提,怎麽了,有什麽不對勁的地方嗎?”


“那你覺得家姐有沒有可能會留下遺囑,把遺產留給林慧聰呢?”


“怎麽可能啊,於董可是一個很明智的人,不會把資產留給林慧聰那個玩物的。究竟怎麽回事啊?”


“是這樣子的,按照香港的法律,一般無爭議的遺囑認證申請,有關人士必須先按香港法例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29(b)或29(c)條規則向遺產承辦處遞交單方麵申請,並連同發出授予書的申請,一並呈交遺產承辦處。授予頒令後,遺產管理人才可接收和分配死者在香港的遺產。”


傅華看了看於思強,:“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既然法律是這麽規定的,那您就按照法律的規定去辦理吧。”


“我是想按照法律的規定去辦理的,但是當我今去遺產承辦處,申請認證的時候,一件詭異的事情發生了,居然有人在我之前就提交了一份家姐的遺囑,也想承辦處予以認證。這份遺囑的提交人是林慧聰。他提交的遺囑的日子還在我提交的遺囑之後。”


傅華有一點點的搞不清楚狀況了:“等一下,於先生,您是林慧聰也提交了一份於董的遺囑,遺囑鬧了雙包案了?這可就有點亂了,您等我捋一下,就是林慧聰也拿出了一份於董的遺囑。您見過這份遺囑了嗎?”


“見過了,上麵寫著家姐決定在百年之後,把全部的遺產留給林慧聰,最下麵有家姐的親筆簽名。”


“不可能的,您確定那上麵是於董的親筆簽名嗎?”


“我看那個簽名跟家姐的簽名十分的相似,而且家姐去世的前幾,曾經跟林慧聰單獨見過麵的,很可能這份遺囑就是這個時間搞出來的。”


傅華不禁皺了一下眉頭,:“於先生,我不是提醒過您,盡量不要讓於董再跟林慧聰見麵的嗎?”


“我也不想啊,但是家姐的脾氣你可能也是知道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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