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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0章 利益之結合(2/4)

認這一次金達這個市委書記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


而金達在這一次馬艮山案件爆發出來的行為也是值得商榷的,最起碼他處理海川市副市長李良就是措施失當的。李良的自殺讓東海省和海川市都很是被動,輿論對東海省委沒有及時對李良采取措施頗多詬病,有媒體甚至猜測李良的自殺是金達在舍車保帥,甚至都不無金達為了保住自己謀殺李良的可能。


而關於至今沒查獲的馬艮山從泰河市財政拿走的兩百萬,存在著諸多猜測,很多猜測都把目標指向金達,很多人認為這兩百萬塊錢就算是金達沒有全部拿走,起碼也是拿走了一大部分。


這個猜測的依據很簡單,卻很有力,那就是做為海川市的市委書記,金達在馬艮山出任泰河市市委書記這個人事安排上,是擁有絕對權力的。試問如果一個人要送錢買官,他不送給擁有對這個官職任命擁有絕對權力的人,他會送給誰啊?傻瓜也是知道答案是什麽的。


因此這件事情金達怎麽也是洗不清自己的,這種狀況之下,呂紀就是想為金達辯護,也是沒有什麽強有力的理由的,還不如避開這個問題比較好。於是呂紀笑了笑:“是啊,有些同誌確實是需要檢討一下了,對這個馬艮山的任命又是組織考察,又是常委會集體研究決定,居然還是沒有發現馬艮山這個人存在問題,這就很耐人尋味了。究竟是製度上的缺失,還是我們的幹部考察任命製度太流於形式了。”


呂紀這句話表麵上是隨著鄧子峰的話的,但是引申出來的卻是馬艮山的任命是集體研究的結果,從而巧妙地明了要負責的應該是海川市常委會的一班人,包括金達,當然也包括孫守義和於捷等人。


既然是需要班子集體負責,那這個板子就不能僅僅的打在金達的屁股上了。


鄧子峰自然是聽出來了呂紀話中的意味,他笑了笑並沒有去反駁呂紀,他也並不想就追著金達不放的。如果緊追著金達不放,那他就可能也讓孫守義跟著金達受牽連,這種結果也不是他願意看到的。實際上他也不想在這個案子上跟呂紀較勁,在這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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