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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歎奈何(2/4)

徐正向省政府作了書麵檢討,承認自己在這一次招商活動中,業務素質較差,缺乏一定的經驗,致使被鴻途集團蒙騙,給海川市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今後一定總結經驗教訓,再也不犯類似的錯誤。


雖然這一次損失巨大,可是因為這次的決策是海川市政府常務會議集體的決策,徐正雖然負有領導責任,可是集體決策的事情,總不好懲罰個人過重,這當中也沒有什麽受賄徇私的行為,省政府考慮再三,給予了徐正記行政記大過處分。徐正保住了市長職位,算是逃過了一劫。


對於傅華,徐正雖然有心想要嚴加懲戒,可是考慮到這件事情主要責任在他自己身上,如果過於懲罰傅華太狠,反而會顯得他自己的懲罰太輕,權衡再三,在討論給傅華和羅雨處分的會議上,提議給傅華記過處分,給羅雨警告處分。


副市長金達覺得這麽處分傅華有些不公正,因為當初引鴻途集團的主要是羅雨,而且徐正重點表揚的也是羅雨,為什麽出了事要處分的主要責任人卻是傅華。


徐正現在對金達是滿腔的意見,鴻途集團的出事似乎證明了金達當初的正確,估計郭奎現在對金達更加欣賞了。此消彼長,徐正心中更加嫉恨金達。


徐正:“為什麽,這還用問嗎?傅華是駐京辦的負責人,他是要負領導責任的。”


徐正的也不無道理,金金達也就沒再跟徐正爭執,他也知道在鴻途集團這件事情上,目前他是一個勝利者,既然已經得益,這個時候他就不好再刻意的去跟徐正爭執什麽。


處分決定下達之後,羅雨感覺好像是傅華主動幫他擔了主要責任,心中想到自己以前私下裏做了傅華許多動作,未免有些歉疚,主動找到傅華,向傅華表示了感謝。


傅華笑笑,:“這個我是應該這麽做的,你好好工作就行了,不要太放在心上。”


羅雨感激的離開了。傅華對被記過處分,算是在意料之中,因此並不十分介意,他現在介意的是吳雯被殺這個案子,他很想看到公安機關能夠早日破案。


可是事態的發展卻完全出乎傅華的意料之外,公安機關在去海川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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