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外乎就是‘原來林七月是殺人犯的女兒’或者,‘原來她沒有我們想象中那麽有背景’!”
“七月。”她拍拍我後背。
“沒關係,我習慣了。”
“今晚出來聚聚?”
我一愣。
也好,反正也沒事做了,不如跟她出來放鬆一下。她上次似乎說過,還有事要跟我商量。
晚上我跟洪棗去了一家西餐廳,剛上完頭盤,她就笑嘻嘻的遞給我一份文件。
“什麽啊?”
“你先看看。”
我打開一看,有些吃驚,“策劃書?”
“對。”她看著我,“我也準備辭職,另起爐灶!這就是我雜誌社的策劃書,你看看怎麽樣?”
“你,你要自己辦雜誌?”
“當然啊。”洪棗聳聳肩,“自媒體這麽盛行,我不想錯過這發財機會。但我又是學新聞的,還是想幹點跟自己專業相關的東西。我這個雜誌社呢,說的通俗點,就跟有些網店一樣,線上線下配合。”
“怎麽配合?”我倒有點興趣。
“一邊做網絡新聞,一邊做實體雜誌啊!”
洪棗看著我笑,“想不想跟我一起幹?七月,其實我覺得你是個很有能力的人,你的文章寫得很好。”
我低著頭,有點猶豫。
“我知道,上次給你說的職場潛規則,是不是把你嚇到了?”她爽朗的笑起來,“我也是因為受不了那些,所以才想自立門戶的!”
“可我……”我笑笑,“棗姐,你也知道了,我爸爸是個殺人犯。”
“你沒殺過人吧?”
我看著她,搖搖頭。
“這不就行了嗎!”她一拍桌子,“你做的是新聞,跟你爸有什麽關係?”
“我擔心這個身份會給你帶來麻煩!”
“你不答應我,我才麻煩呢!”她很坦誠的看著我,“實話跟你講,這雜誌社是我跟幾個師哥師姐一起合作的,他們出錢我出力。他們聽過你寫那個短劇,覺得你很有才華,而我也拍著胸脯保證,一定把你挖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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