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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章 黯然無光(1/2)

三個月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可是對於那當鋪的掌櫃的來說,簡直是度日如年!他感覺這三個月比三十年都漫長,但是好不容易還是熬過去了。這時候那掌櫃的感覺自己足足老了十歲,頭發也白了,臉上皺紋也多了。可是他還是非常開心,因為現在他終於可以把這顆珠子出手了。


當初把這顆夜明珠當給當鋪的人沒有來贖東西,那也就是說這東西現在屬於他們了。於是他們公開競價,找買主要賣這顆夜明珠。因為這顆夜明珠世間少有,所以當鋪的掌櫃的表示出價低於一萬塊現大洋,那就不要登門兒了。


這東西價值不菲,世間罕見,想要買這個東西的人,肯定是富商巨賈。那時候貧富差異巨大,真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老百姓連吃飯穿衣服都成問題,可是那些財主們窮奢極欲,紙醉金迷,為了炫富顯闊,什麽事情都能幹得出來。


他們一聽說這件事情,都想得到那顆夜明珠。於是他們紛紛到了拍賣現場,亮出高價競拍。最後這顆珠子以一萬兩千五百塊現大洋的高價賣給了一個孫財主。


這孫財主現在人前顯貴,傲裏奪尊,從眾多的富商當中手裏把這顆珠子奪下來,其實也並不吃虧。因為他知道,如果他把這個稀世珍寶獻給一個軍閥或者是貪官,那他也可以陡然而富,從此之後把生意做得更大,得到更加多的利潤。


現在這顆珠子就是他通往更加富貴的敲門磚,權力頂端的鋪路石,所以說他並不在意這點錢,認為就算是花兩萬塊現大洋也值得。


可是讓誰都沒有想到的是,在眾目睽睽之下,買賣雙方交接夜明珠的時候,卻發生了一點意外。


做古董生意和典當行生意的人,都知道做這種生意有一個規矩,那就是拿東西的時候不能手遞手,而是要先把東西放到一個桌子上,然後另一個人再拿起來看。看完了還回去的時候,也要同樣把東西放到桌子上,然後讓對方拿回去。


因為當鋪頭櫃的生意跟古董生意差不多,都是特別值錢的寶貝。這東西值錢不值錢先別說,到你手裏要是壞了,那人家要多少錢你就要賠多少錢。


為了分清責任,在交接東西的時候往往都是先把東西放到桌子上,到時候就能說清楚誰碰誰沒碰了,不存在誰拿穩誰沒有拿穩的問題。東西在誰手裏壞的,就要誰賠。這樣特別公平,不會出現任何糾紛。


之前說過那個當鋪裏邊兒有人來當一個玉鐲子,對方把鐲子放到櫃上之後,因為頭櫃的先生老眼昏花,一時疏忽沒看清楚玉鐲子上的裂痕,拿起來一看結果鐲子裂了,結果讓對方訛詐,要求他賠錢。


這就是在當鋪裏麵特別忌諱碰到事情,因為做生意非常不容易。好不容易掙點兒錢,要是讓人把錢訛詐走了,那真是有可能傾家蕩產的。因為來敲詐的人要的往往不是小數目,所以當鋪到最後落個關門大吉的結果,實在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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