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不會想假公濟私吧?(1/3)

這其中究竟出了什麽問題,大家都搞不清楚。


要是能搞清楚的話,公司這幾年也就不會一直處於支不敷出的狀態了。


許今安雖然到現在還沒有完全研究通公司哪裏出了問題,但有一點,她卻比任何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那就是:“公司表麵上在廣告方麵投入力度很大,但實際上宣傳效果卻很一般。跟咱們公司簽了五年合同的那位金妍早期的時候的確大紅大紫,可是近年來,她的名聲早已經不比從前。”


“你們可以現在上網查一查,知名度排在前十名的都有哪些明星。我敢保證,這十個人裏,絕對沒有她。”


“就這麽一個過氣了的明星,讓她繼續代言咱們公司的產品,難道合適嗎?就這麽一個過氣了的明星,就算廣告拍得再好,觀眾們也不買賬!這樣一來,我們做的這些廣告,花的這些錢,還有什麽意義?”


被她這麽一說,大家夥把頭埋得更低了。


不得不承認,她說的這些的確很有道理。


想當年公司跟金妍簽合同的時候,那個時候就是看中了金妍的名氣,想要借著她的名氣大寺宣傳一番。


第一年的時候,經濟效益倒還算不錯。


然而從第二年開始,隨著金妍的過氣,公司的經濟效益也變得越來越差。


雖然說這兩者之間很難有直接的關聯,找明星做代言,做的就是粉絲經濟。


代言人沒有足夠的粉絲,經濟,或者說是效益,又怎麽搞得起來呢?


不過,大家夥雖然認同她的說法,但想要換掉形象代言人,是需要足夠的成本的。


有人表示說:“許總的分析或許很有道理,可是,想要換掉形象代言人,沒錢可搞不定。別忘了,咱們公司跟對方簽了足足五年的合同,現在才過了四年而已,還有一年的時間。按照合同上的約定,如果我方毀約,就要賠償對方至少一千萬。”


“這是一筆錢。另外,暫且不提他們公司要換成哪一位形象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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