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

12月13日


因為我寫詩嘲笑了“肌肉”,校長停了我的學。過了六天,媽媽要陪我一起去學校了。


媽媽對我說:“我陪你去學校。你爸爸已經發了誓,要是讓他陪你去,他就會一路把你踢到學校大門口,就像踢皮球一樣。”


到了學校肯定是得先挨一頓訓斥,媽媽歎著氣,不斷地重複著家長們在這種場合下都說的話:“是的,您說得對……是的,他是很壞……他和我都該感謝有這麽好的一位老師……”


“他現在已經答應改正錯誤了……希望他這次能接受教訓!請再看看吧,我也希望他能變得更好……”


我在校長訓話時一直都低頭說著“是”,但校長瞪著眼睛、咬牙切齒地說個沒完,就跟拉風箱似的,我感到很不耐煩。


“你都不為自己羞恥嗎!竟然給一個勤勤懇懇教導你們的老師起這種外號!”


我這時該怎麽回答?最後我說:“大家還不是一樣管我叫搗蛋鬼加尼諾嗎?”


校長說:“人家為什麽這麽叫你?還不是因為你到處闖禍?”


他們這一唱一和地就是想告訴我:小孩子就該尊重大人,但大人卻沒有尊重孩子的義務……


這就他們說的講理!他們還相信這種講理能說服我們承認並改正錯誤呢!


我在學校裏一切順利,在家時也都太平無事,這都要歸功於媽媽,她總是想辦法避免我在放學後跟爸爸碰麵。就像我說的那樣,爸爸肯定想打斷我的腿!


我上樓的時候,看見有幾個泥水匠正在客廳壁爐那裏修理煙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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