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她為了他而做(2/3)

r> 童以沫看著坐在老板椅上的費爾南,抿了抿唇,提出了自己的意見:“一年,可以嗎?”


“我這裏的駐唱……”


“老板,你就答應吧!我家這小姑子,還是個在校生。”唐倩兮連忙幫著童以沫說話。


費爾南深知童以沫的利用價值很大,於是答應了,便讓助理去修改了合同,跟童以沫簽了約。


從今以後的一年內,童以沫每天晚上八點到十一點半之間的時間裏,必須唱五首歌,每首歌一百元,一晚五百元。


不陪酒、不賣身,除了唱歌,不為任何客人做任何服務。


如果不是唐倩兮罩著她童以沫,這樣的合同,費爾南才不會簽。


童以沫本身就長得漂亮,不陪酒,還真有點兒可惜。


當天,童以沫在會所裏便以“小謝”的藝名,再次出道。


她駐唱時所穿的衣服,全部由唐倩兮提供給她,而為了避免“紅顏禍水”,她必須戴上假麵眼鏡登台駐唱。


童以沫第一晚的駐唱,剛開口沒唱幾句,就引來了台下一波小騷動。


口哨聲、歡呼聲、鼓掌聲……


大家似乎都很喜歡她的聲音。


費爾南坐在監控室裏,看著童以沫在台上的表現,以及聽著她婉轉動人的歌聲,不禁跟候在一旁的唐倩兮感慨道:“你家小姑子真有當歌星的潛質!”


“怎麽?你有認識的熟人嗎?要不,捧我家這小姑子當歌手?”唐倩兮逮著機會,就在費爾南耳邊煽風點火。


其實,她這也是為了以沫好。


以沫留在他們這大城市裏,總比會西鎮那窮鄉僻野的地方去要好。


“我有意有什麽用?你家這小姑子似乎對當歌星不感興趣。”費爾南雙手一攤,無奈地聳了聳肩。


也對,以沫確實對當歌星沒興趣,如果有興趣的話,她早就在第一次來這裏駐唱的時候,就會跟她這準嫂嫂談及這方麵的想法了。


但是以沫沒有,以沫看起來隻想當一名普通的室內設計師,然後嫁一個普通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