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八百四十八章悲催的拚盤(1/3)

那麽問題來了,張振東既然如此小看遊戲行業,為什麽還有那麽多人投資遊戲公司呢?


其中原因就是,遊戲公司還是很賺錢的,他隻是回報來的慢而已。


並且做出了經典遊戲的公司,他可以做周邊產品,比如說手辦,動漫,影視。甚至還可以接廣告,舉辦電競遊戲找投資商。不過想要做出經典遊戲,卻是很難。


也就是因為有了這些考慮,張振東才始終對遊戲市場缺乏興趣。


哪怕他已經派金慧賢,楊鵲丹拿下了李高恩堂哥掌控的,H國的第三大遊戲公司,可他也還沒有太多壯大那公司的計劃。隻是很保守的,研發著那公司之前還沒研發完成的幾部遊戲作品。運營著已經開發出來的十多款遊戲。


當然了,遊戲開發公司其實還有個賺錢的門路,那就是遊戲公司的遊戲產品開發完成後,賣給遊戲平台或者與各大平台進行聯合運營,獲得收入後雙方按照約定的比例進行分成。有實力的遊戲公司,都會用這個方式運營自己的遊戲產品:和代理平台分成。


可是沒有實力的公司,對自己的遊戲沒有信心,他們多半會直接把遊戲產品的代理權,運營權都賣斷給大的遊戲平台。


就比如說強氏安澤的戰界,它是個新公司,對自己的遊戲沒有信心。


所以之前就把自己的遊戲運營權和代理權都賣斷了。


遊戲平台代理、運營她的遊戲三年,她也就得那一筆買斷的錢。


三年裏,那遊戲賺不賺錢都跟她沒什麽關係,虧了她不負責,賺了她也分不到利益。


可是放眼全球,對自己的產品有信心的遊戲公司並不多。


所以選擇直接賣斷遊戲代理權和運營權的公司就很多。


它們用三年的時間開發一款遊戲之後,會把代理權、運營權賣給別人使用一到三年。


雖然一下子它們能得一大筆錢。


但那筆錢,未必能彌補它們之前投入的資金,以及接下來研發新遊戲需要再投入的資金。


而這也就造成了遊戲市場上的一個惡性循環:遊戲公司開發出來的遊戲不盡人意,賣價很低,遊戲公司賺不到什麽錢,也沒有足夠的資金開發下一款好的遊戲。於是為了保證公司的利益,它們就開始模仿,抄襲他人的遊戲。東拚西湊,瞎搞一通!


三個月、或者是半年就出一款新遊戲,雖然高產使得遊戲公司賺錢了……


可最後遊戲市場上的遊戲雖然有成千上萬套,但真正能賺錢的遊戲,依然是那幾款經典遊戲,還有一部分就是宛如毒瘤一般,對玩家割肉的垃圾遊戲。


但不管怎麽說,麵對如此混亂的遊戲市場,麵對抄襲嚴重,質量極低的市場氛圍,張振東真不想去攙和什麽。


哪怕他有信心在投入了巨量的精力和金錢之後,絕對能成就經典作品,他也不想去弄。


因為出了經典之後,不出一年的時間,市場上的網頁遊戲、APP遊戲,就會出現成百上千套的模仿品……


辛辛苦苦的縫了嫁衣,卻是要拿去給別人穿,被別人抄襲,這何必呢?犯賤嗎?


張振東也沒那精力去打擊侵權的家夥。


況且有那時間去打擊盜版,他幹別的比幹遊戲賺的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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