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沒跟連雨漫見過麵了。
不過這個官司,還是要打的。
在法庭上,何猛的律師,是拿出了各種證據,甚至是某些富豪的證詞來說張振東跟連雨漫有染……
因為某些富豪的確說過,張振東對連雨漫很好,不僅每個月給連雨漫理療,而連雨漫還如同管家一般,負責客戶預約事物。
當然了,知道這事兒的富豪,他們的說法也是沒有毛病的。
因為他們說的是客觀事實。
可在張振東拐騙連雨漫這個風波之中,這個客觀事實被放大了說,就有些證據的力度了。
然後第二個證據就是,連雨漫還沒跟何猛離婚,就帶著女兒,搬到了張振東的地方。
雖然住的不是張振東的房子,但的確是住在張振東身邊。
“嗬嗬,這能說明什麽?知道我這次為何不找律師不?因為我張振東沒做過的事情,根本就不屑於跟你們浪費時間。”站在被告席上,張振東不屑的看著何猛跟他的律師。“法官閣下,我沒有律師,你們是不是可以給我提供一個檢查官?”
“被告人,你的要求是合理的,我們可以給你提供一個幫你辯訴的檢察官。”法官說。
“這就好辦了,我會讓我的檢察官,去調查我醫院和別墅外麵的監控。這一個星期的時間裏,我回了家,就在家裏陪伴兒女,大門出的。去了醫院,就呆在醫院裏,根本沒有機會跟連雨漫見麵。”張振東禮貌的對法官笑道。
“那就休庭吧,等調查明白了再說。”法官直接宣布休庭。
然後檢察官去調查張振東的醫院,和別墅外麵的視頻。
結果就發現,這一個星期裏,張振東是回了家不出門,去了醫院也不出門。
而他從家到醫院的時間,每次都要用十分鍾。
這個時間是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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