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桐找來的這些人,在同齡的小混混當中,算是敢下手的一批。
他們大多數人在學生時代就是刺頭,懂得打架,也會打架。
如果具象化一些,他們便像是戰場上的老兵油子,懂得基礎的戰術,也懂得搏鬥的知識,舞刀弄棒的時候,知道奔著非要害的地方下手,也不會被輕易打散,可以拿到比普通混混更多的人頭費。
而李浩源這些職業混子,更像是經過嚴格訓練的特種部隊,他們下手更狠,也更團結,並且早已經過了靠人頭費生活的階段了。
一方是為了賺人頭費來的,另外一方是為了保住飯碗來的。
一邊是團體,一邊隻為自己。
雙方誰更豁得出去,高下立判。
之前在常規械鬥中,我們這邊的人還能保證隊伍不散。
不過在李浩源砍掉青年兩根手指以後,我們這邊的氣勢瞬間弱了下去。
或許吳桐帶來的隊伍當中,也有敢打敢殺的人存在。
可是他們有必要為了一千五百塊錢的人頭費,承擔讓自己變成殘疾的風險,替並不認識的張祥去賣命嗎?
我想除了李家兄弟這種虎逼,大多數人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在李浩源的帶頭衝鋒下,我們的攻勢被止住,雖然沒有一觸即潰,但隊伍也開始被壓著後退。
麵對衝上來的人群,我身邊的人大多數都隻是胡亂抵擋兩下,便繼續後退。
這麽一來,我們剛剛橫著推上去的人群,已經變成了箭頭形狀。
身邊的人都在向後退,隻有李丁丁和吳桐我們三個在往前衝。
“艸你媽!駱城的人都以為我李浩源蹲兩年監獄,出來就不行了!今天我用這把刀告訴你們,是狼什麽時候都吃肉!是虎哪一刻都他媽的能出山!”
李浩源發出一聲咆哮,抓住一個青年,一刀捅在了他的肚子上。
王大軍抓住機會,帶人一擁而上,瞬間將我們的人群撕開了一個口子。
“嘭!”
吳桐揮舞鋼管,砸在了對方一個人的頭上,抵擋著刀棍對我喊道:“丞哥,咱們的隊伍被打散了,撤吧!再不走就出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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