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愛人的酒(1/2)

“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麽!”郭森口氣越來越嚴厲:“凶手的作案手法存在明顯的變`態跡象,很有可能再次作案。不管你認為劉炳是不是凶手,我們現在要做的,是必須盡快找到他!”


“我現在再問你一遍,知不知道他在哪兒?”郭森問。


我用力咬了咬嘴唇,搖了搖頭。


“你還在糊弄我!”


“沒有!”我和郭森對視:“我知道應該做什麽!我也想盡快找到瞎子,如果抓到他以後,還有人被害,那就證明他不是凶手!關鍵是我真不知道他在哪兒!我被你一個電話從平古叫來,到現在我連整件事都還不清楚,瞎子的電話也關機了,我去哪兒找他?”


雙方沉默了一會兒,我緩了口氣,說:“我和瞎子的確曾經去過鴻圖公寓802單元。不過那是年初的事,那時候那套房裏住的是朱飛鵬的兒子,朱安斌。現在房子的所有權,應該屬於朱飛鵬的遺孀林彤,也就是林教授的女兒。你可以去找她了解一下情況。”


郭森盯著我看了半晌,微微搖了搖頭:“我知道你在說謊……”


“我沒有!”我打斷他。


“你好自為之。”郭森點著頭說了一句,轉過身問:“你喝了酒,不能開車,去哪兒,我送你。”


我籲了口氣:“我腦子很亂,還想再喝幾杯。麻煩你,送我去酒吧一條街。”


到了酒吧街路口,郭森停下車,頭也不回的說:“雖然你救過我的命,可如果讓我知道你知法犯法,我一樣會抓你。”


“嗯。”我點點頭,下了車。


所謂酒吧街,顧名思義,就是酒吧聚集的街區。


現在幾乎每個稍具規模的城市,都有類似的所在。


我沒什麽泡吧經驗,在諸多酒吧當中,也隻去過其中的一間。


我確信,如果瞎子對我沒有防備,那麽,我一定會在這家酒吧找到他。


原因有兩點:


一,這家酒吧我隻來過一次,是瞎子帶我來的。那次因為他樣子過於猥瑣,兩人還和人打了一架。


二,我和瞎子喝酒的時候,曾討論過一個無聊的問題。


那次是在他家的客廳喝的,電視上正好在播放一個通緝犯被抓的場麵。


瞎子就問我:要是你犯了大罪,你會不會跑?


我說一定會,沒人願意坐牢,沒人想死,這是人之常情。


瞎子又問我:你要是跑路,會跑去哪兒?


我按照電視劇裏的套路胡侃了一陣,瞎子對我嗤之以鼻。


後來他告訴我:要換了我,哪兒都不去,就去舞廳、酒吧啊這些地方。


說完,他就用挑釁的目光看著我。


我知道他臭毛病犯了,就等著我問。


我偏不問,最後他隻好一臉沒勁的點著桌子說:大隱隱於市知不知道?大隱隱於市才是硬道理!


我對酒吧這種地方的喧囂真不適應,而瞎子帶我來過的這一家,恰恰是最鬧的一間。


“我去你大爺的大隱隱於市。”我忍不住小聲罵了一句,繞著酒吧中間的舞池轉了一圈,才在角落裏的一個位置坐了下來。


在人群裏找了約莫有五六分鍾,也沒看到瞎子的影子。


我忍不住苦笑,看來是我想多了。那天兩人都喝的五迷三道,瞎子都未必記得他自己說的話,我到這兒來‘碰死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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