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女研究生的孽債(2/2)

小周用手絹擦幹眼淚說:“這個問題,我倒是沒有想過。那,這樣吧,東東的戶口就報在你們一起。”她從包裏拿出幾張紙,放在桌上說,“這是他的出生證明。你們要是擔心這個問題,我可以在這裏說,等會也可以做在協議裏。第一,我保證不會把東東的情況,告訴他的親生父親。這樣,他就找不到東東,認他是一句空話。第二,要是你們怕將來東東有異心,那從現在開始,你們就可以教育他,你們就是他的親生父母。當然,最好是從感情上感化他,讓他真正歸心於你們。”


“第三,至於我嘛,我想不管什麽時候,我都不會公開去認一個私生子的。至多作為一個什麽親戚,來看看他。所以,你們完全可以放心,東東就是你們的兒子,而且永遠都是你們的兒子。你們看,這樣行不行?”


老邢笑了:“那當然行。到時,我們就認個什麽親戚,走動走動也行。”


洪新暉越聽,越覺得小周不一般。不僅長得漂亮,而且思維敏銳,思路清晰,水平高,能力強,是個辦公室主任的料。


“那你們就簽個協議吧。昨天晚上,我已經幫你們寫了一個草稿,你們看一看,有什麽要修改的。”洪新暉從包裏拿出打印好的協議書,遞給他們看:


領養協議


甲方:小周


乙方:邢開林陸玉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東東的領養問題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甲方出於不便言明的原因,願意將自己的兒子東東(今年五歲)過寄給邢開林和陸玉妹夫妻倆領養,乙方同意領養東東為兒子。雙方均為自願,並保證永不反悔。


二,甲方明確表示:東東過寄給乙方後,就作為乙方的親生兒子,自己永不領回,隻作一般親戚相認。並保證不告訴東東的親生父親,也不讓他將來以任何形式認領東東。有關東東的一切事宜,包括他的身心健康、工作前途、戀愛婚娶、生兒育女等,均由乙方自己作主,不用征求甲方的意見。


三,乙方必須把東東當作自己的親生兒子對待,盡最大努力照顧好他的生活,力爭把他培養成為對國家、社會和他人有用的人材。如需要甲方配合,甲方應予全力支持和幫助。


四,從正式簽約之日起,乙方可以讓東東稱呼自己為“爸爸”和“媽媽”,也應慢慢教育他相信,乙方就是他的親生父母。


五,雙方對東東的身世和親生父母的情況,都要嚴格保密,不得讓他和別人知曉,以利於他的成長,也確保乙方的權益。


六,乙方應本著人道主義的精神,給東東以人性化的關愛,也應給予甲方探視東東的權利和機會。甲方可以“姨媽”等身份探視,有關探視的具體細節可以由雙方協商而定。探視時,雙方均不得發生有違本協議的言行舉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解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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