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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被搶走了(1/5)

曾說,愛情,是永遠不可磨滅的!


當一個人死去的時候,還會發現,自己在臨死前的那一刻,看到的,全是自己最愛的人的笑顏,原來,最深刻的記憶,就是她!


她的身影,或許就是今生自己最大的盼望吧!


在人死後,都會擁有自己的靈魂,尤其,是在活的時候,期望最大的時候,死了,也不肯離開,這個時候,就留下了傳說中的靈魂。


這個靈魂,擁有者前世的記憶,知道一切,他的存在,也同時是要完成自己一直沒有完成的事情,比如現在,他還是想要守護在她的身邊,不允許任何人欺負她,讓她受到任何的傷害!


麵對,不一定最難過。孤獨,不一定不快樂。得到,不一定能長久。失去,不一定不再擁有。不要因為孤獨而錯愛,不要因為錯愛而孤獨一生。


曾經的盼望,卻隻能在死後才能實現,如今,是希望靈魂可以永遠的守護!


.我們離回憶太近,離自由太遠。有時候念念不忘,隻是愛上回憶。一次猶豫,一次背叛,一次意外,足以讓它枯萎。掙脫一切,煙消雲散。也許。這隻是一個夢。一個破碎了的夢。花凋花謝。最後還是一片淒楚。相識相愛。最後還是不和而散。一生至少該有一次,為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結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經擁有,甚至不求你愛我,隻求在我最美的年華裏,遇到你。


愛,直至成傷.之後就是永遠.對不起,即使你感覺不到我.愛情..像是邂逅一場盛景後,擺出美麗蒼涼的手勢。就如:從此無心愛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樓。此情可待成追憶,隻是當時已惘然。縱有千種風情,更與何人說。


你遇上一個人,你愛他多一點,那麽,你始終會失去他。然後,你遇上另一個,他愛你多一點,那麽你早晚會離開他。直到有一天,你遇到一個人,你們彼此相愛。終於明白,所有的尋覓,也有一個過程。從前在天崖,而今咫尺。


如今,我終於可以盜了你的身旁,隻是,我卻再也觸碰不到你,我的手,已經慢慢透明,你也已經再也看不到我!


或許,也早已經忘了我吧!


當別人忽略你時,不要傷心,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誰都不可能一直陪你。當你看到別人在笑,不要以為世界上隻有你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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