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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酒樓相約(1/4)

大啲明白,孫亦諧此刻給他下的套,其實算「文鬥」的一種。


這綠林道上的「文鬥」啊,自不是比吟詩作對,而是別的……


就拿他們這些收保護費的為例:平日裏在搶地盤時,他們一般都會先跟對手講定,是來「文」的還是來「武」的。


如果要武鬥,那雙方就事先約好時間地點,兩撥人抄起傢夥來場大規模pk,死走逃亡各安天命,最後哪邊先被打跑了就算輸。


這種形式呢……有是有,但很少,因為像這種大規模混戰,誰都沒把握一定贏;而且武鬥隻要一打起來,就一定有死傷,且死傷數肯定比文鬥要多……就算最後是你贏了,事後的醫藥費和安家費支出都遠高於文鬥;更不用說,武鬥還很容易把官府的人給招來。


而文鬥就不同了,文鬥是:雙方各派幾名代表出來,進行「鬥狠」。


比如你這邊站出一哥兒們,啪一磚把自己開了瓢兒,對麵就來一位,一刀把自己的手給剁了;你這邊來個人,把自己的眼珠子摘出來當零嘴兒吃了,對麵就得來一位,把自己當場騸了,然後把他那玩意兒當下酒菜使。


你就說你敢不敢吧?


不敢,地盤兒就是人家的了。


敢,那你就站出來,看你能整出什麽讓對麵頭皮發麻的活來。


且這個「敢」,還都得是自願的,被強迫的可不行。


哪怕你今天是來表演吃屎,也得往那兒一坐,大口大口連嚼帶吸溜,吃得眉飛色舞、狼吞虎咽,吃完滿滿一碗後,一抹嘴兒一拍胸脯站起來,大喊一聲:「還有麽?」


這他媽才叫狠。


你要是站出來之後,在那兒畏畏縮縮、麵露難色、幹嘔、或者挨刀挨磚之後喊疼,那你這丟人可就丟大了,不用對麵笑話,自己人也得把你給打死。


而那些參與過「文鬥」的人,甭管輸贏,幫會都會給你一筆花紅;事後你要是沒死,隻是落下點傷或者輕微殘疾,以後還想接著跟「社團」混的,那靠這次文鬥的「功勞」,你就能上位了;而你要是鬥完後嚴重殘疾、混不了了、或者掛了,幫會還會給你筆安家費。


當然了,這種事,也沒準兒,萬一過段時間你們這幫會散了,或者老大跑路了呢?那你就是活該白挨。


所以混這行的,運氣也很重要。


運氣好,你上去拚一槍,養幾個月的傷,再出家門就是大哥;運氣不好,吃屎你都白吃。


眼下,孫亦諧提出的要求,便是基於這種「文鬥」文化衍生出來的。


什麽?您問孫亦諧為什麽會知道這些?


那不明擺著嗎,杭州魚市那是多大的場子?在孫哥將其一統之前,肯定是隔三差五就會有文鬥發生啊,他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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