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不倦和他嫂子阮氏,自也是有過一段美好的時光的。
想當年,他們也曾青梅竹馬,兩小無猜,郎才女貌,燕侶鶯儔。
狄不倦以為,阮氏早晚都會是自己的人,所以他很篤定;他想趁著年輕時多在外闖一闖,而婚姻大事則可以先放一放。
那時的他自然不懂,女孩子家的心思,和他是不一樣的。
狄不倦還以為,有些話其實不用說出來,彼此心裏明白就夠了……誠然,有的女人是可以接受這點的,但阮氏顯然不是這樣的女人。
阮氏的出身也不低,是個典型的大小姐,且不算是“知書達禮”那一型的,而是比較“作”的那類。
狄不倦對阮氏的態度,和她平時受到的那種眾星捧月的待遇正相反:那種常常被人丟在一邊的感覺,會讓她覺得,在這個男人的麵前,自己很卑賤。
所以,她一時置氣,便讓父母將自己許配給了比狄不倦大整整十多歲的狄不悔。
就如她對胡聞知說的:也許她這樣做不算是“贏”,但她卻一定能讓狄不倦“輸”。
大婚當日,狄不倦從外頭風風火火地趕回了漕幫,卻不是為了來喝兄嫂的喜酒,而是為了帶阮氏走。
那天狄不倦溜進阮氏閨房的時候,後者的心裏那是一千個願意、一萬個開心,她恨不得立刻和狄不倦去到天涯海角,從此紅塵作伴,活得瀟瀟灑灑,策馬奔騰……嗨,這詞兒你們也熟,反正就這麽個意思吧。
可是,到最後的最後,還是有個事兒繞不過去阮氏需要狄不倦跟她說“那句話”。
這,可能就是男人和女人最大的不同……
站在狄不倦的角度上,他覺得:我都已經冒天下之大不韙來搶自己親哥的新娘了,這種“行動”已然勝過世上所有的“語言”了吧?
可站在阮氏的角度呢?她就覺得:既然你都做了那麽多,再說一句話就很難嗎?不管你做了什麽,隻要那句話你不說出來,就是跟我過不去。
所以那天,阮氏一看狄不倦終究不肯放下他“大男人”的架子,漸漸的生氣了,她不但拒絕了狄不倦,還出言羞辱了他一番。
狄不倦惱羞成怒之下,強要了阮氏的身子,阮氏也是半推半就,本想著事後對方也許能鬆口,誰知完事兒後狄不倦就揚長而去,仿佛在宣告“就算我今天帶不走你,你也永遠是屬於我的東西”。
就此,兩人因愛成恨。
阮氏最終還是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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