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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廬州鬼事(下)(1/6)

曾老爺,姓曾名雲,字如瑄,官宦之後。


官宦,便代表有權;有權,便有錢;祖上有錢,所以他生下來也有錢。


那時節,有錢人才能讀得起書,於是曾老爺非但有錢,也有了功名。


當然了,他那點兒功名,也僅限於讓他能請下人(沒有功名,家裏便不能用下人,有錢也不行),官兒他是沒當過的;他也沒有必要當,因為僅靠祖上留下的產業,哪怕他什麽都不幹,也能一生都過錦衣玉食的日子了。


不過,正所謂……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曾老爺也不傻,他明白,你再有錢,如果沒有權力的庇佑,長久而言,那也是不安穩的。


因此,多年前,他就非常機智地把自己唯一的女兒嫁給了朝中一名年輕有為的官員,並花了不少錢為這位女婿上下打點;如今,他的女婿已是工部尚書,外孫也有倆了;女婿對他很是感恩,再加上兩家的利益也緊密的捆綁在一起,所以這曾老爺莫是在地方上,縱是放眼整個大朙,也算是個頗有勢力的人物。


然而,在這永泰十八年的夏末,一向太平無事的曾府,卻突然出了一連串的異事。


現在回想起來,那事情的起因,應該是在半個月前……


曾府的後廚,有兩個幫工,是一對兄弟,一個叫何大,一個叫何二。有,他倆推著泔水車出去倒泔水時,何二偶然間看到在河邊的草地上有什麽東西在太陽底下閃閃發光,他好奇湊近看了看,發現那竟是一條由琉璃製成的鯉魚。


在我們今人看來,這玩意兒,大致就是“八星八箭998水晶鑽”的劣化版,成本低到超乎想象,但以大朙的化學水平和工業能力來,這東西就算是比較稀罕的了,即使拿去當鋪也能換到不少錢。


何氏兄弟都隻是生活在底層的平凡人,他們可沒有那種“撿到值錢東西趕緊找失主”的思想覺悟,在撿到東西後,他們在第一時間的想法就是:“這回老可算開眼了,讓我哥兒倆撿了這麽個大便宜”。


在他們的認知裏,這東西他們撿到了,就已經歸他們了,哪怕事後有失主找上門來,他們都未必肯給……至少得收點好處才行。


於是乎,在回府的路上,這兩人便已在迫不及待地商議著事後怎麽把這東西賣掉、賣掉的錢怎麽分、分完了之後要如何花等等。


當晚,兩人都興奮得睡不著,但因為旁邊還有別人,他們也不好公開討論這事兒,隻能憋著。


到了子時,他倆實在是乏了,這才先後睡去。


大戶人家,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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