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外跑的時候,我暗暗在心中發誓,這輩子,除非逼不得已,否則絕對不要去招惹墨西哥兄弟。
他們,太殘暴了。
我都跑出去很遠,槍都飛了。
後麵,還砰砰砰的響個不停呢。
子彈,也嗖嗖地在身後一路跟著,我們一行,隨時都有可能被流彈打中的危險。
還好,老天爺保佑。
終於跑到了院子邊兒。
眼麽前,一排木質的籬笆攔住去路。
這是刷了白油漆的小柵攔,擋不住去路,上前,借沖勁,砰,一腳給飛了。
撒丫子,繼續跑。
此際,警笛音由遠處傳來,估計警方的接線員,聽到槍聲,已經通知了離這兒最近的美帝公安。
他們正驅車奔這兒趕來。
籬笆外是荒山野嶺,天曉得那是個什麽地兒。
不管了。
走吧!
踏上山路,我們放慢速度,一步步地往上挪著。
行走途中,我不斷問自個兒,今晚,是不是鬧騰的大了,是否對不起那些因此而死去的人。
仁慈,善良,因果……
這幾個問題,在腦中來回流轉。
最終,我下了決定,就算這件事兒,是哥一手操辦的,哥認了!
殺了,就殺了!死了就死了!
老天爺要是因為這事兒,讓我下地獄!
我直接跳!
大老爺們兒活一世,這點殺伐決斷做不出。
可笑了!
當然,這話我是跟老天爺說的。
也就是說,萬一哥掛了,死後,閻王殿裏,小鬼兒跟我翻小帳。
哥認!
然後,該怎麽著,怎麽著,油鍋什麽的,不懼!直接往裏跳,炸的骨酥肉爛,不忘高吼一聲,夠膽再炸哥十遍!
對,爺們兒,就得有這氣魄!
但跟美國公安,可不能這麽說。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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