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偉年紀不大,在燕京一個區域能混出名聲來,除了他是大院出來的之外,更因為他本身有魄力,做事會做事,也懂的分辨時機。
什麽時候該忍。
什麽時候該盛氣淩人。
這些寧偉都心如明鏡,他可以讓第一個人提出意見,可以讓第二個人提出意見,卻是不能讓第三個人提出意見了。
原因很簡單。
那就是現在他再不製止,就要變成全場所有人對他的指責,說他不講道義了,最關鍵的是,第三個人混的也不咋地,寧偉不認識。
但凡他不認識的,他都當做是這個人沒混好,再不行背後還有葉楓和陳煌撐腰呢,寧偉可以說是底氣十足。
“嗯,我不是一個人物。”
寧偉突然笑了笑,突然走向了最後一個出言嘲諷他的人,也是個社會人,胳膊上刺著畫筆,盯著他:“你是個人物?你跟誰混的,說出來我聽聽呢?”
寧偉道上名聲在外,這花臂也有點怵怕他,便道:“這跟我跟誰混的有什麽關係,大家出來混講一個道理,李正平欠了大家的錢,現在和這房子有抵押合同的人留下來,那我們怎麽辦?”
寧偉咄咄逼人向他走近:“誰欠你錢來著?”
“李正平。”花臂硬生生的被寧偉逼的後腿了一步。
“那你丫的去找李正平啊。”
寧偉京腔彪了出來,眉頭充滿不耐和冷意的盯著花臂:“你丫的在這跟爺叫喚什麽,李正平欠你錢,還是我老板欠你錢?”
“李正平欠我錢,這四合院是李正平的,我來要錢也是天經地義的。”花臂氣勢不足的說道。
“這房子跟你有雞毛關係啊,抵押給你了?就算扣在這裏,你能拿得到錢嗎?說一千道一萬,就算這四合院真的拍賣了,你丫也拿不到幾個鋼鏰。”
寧偉站在原地,不耐的看著花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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