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楓看著潘坤說道:“也不要你做別的事情,你就把錢給一個叫譚偉的人,然後把過程拍下來就行了。”
“好的,我知道怎麽做了。”
潘坤點了點頭,收起錢和銀行卡。
就在潘坤準備出去的時候,葉楓又叫住了潘坤,眼神蘊含了很多東西:“我能相信你嗎?”
“可以。”
潘坤沒有回避葉楓的眼神。
葉楓點了點頭,問道:“需要車嗎?”
“不用了,我打車就行。”
……
……
出了辦公室,潘坤找到了在俱樂部外的馬路上拿著一根小樹枝逗螞蟻的馮征:“跟我出去辦點事。”
“嗯。”
馮征站了起來。
兩人在路邊打了一輛出租車,坐上車的時候,潘坤拿出一張紙,紙是從葉楓筆記本上撕下來的,上麵是譚偉的手機號碼。
“你好,請問是譚偉先生嗎?我老板讓我把錢給你,我們在哪裏見麵?”
“嗯,我先去銀行取錢,等會就過去。”
打完電話之後,潘坤就掛掉了電話,葉楓那句我能相信你嗎,這句話一直在潘坤的腦海裏盤旋,這麽些年,他相信了很多事,很多人。
但是誰相信他了呢?
從昆市調到鳥不拉屎的某港,再到燕京武警五年見義勇為,非但沒有被嘉獎,還被提前退伍,為什麽?就是因為被他打的人在燕京有關係。
什麽是對,什麽是錯,潘坤也曾經問過自己很多次,但是每一次得出的答案都是沒有絕對的錯,也沒有絕對的對,有的隻有背景和人情世故,誰的背景硬,誰就是對的。
什麽是社會?
社會是人情世故。
士為知己者死,莫過於此了。
潘坤閉上了燕京,到了銀行之後,他到櫃台取了十萬塊錢,接著又到市裏一家買電子產品的店買了一個照相機,照相機放到了馮征的手裏。
再接著,潘坤往跟譚偉說好的地方趕去。
到地方住之後,馮征先下車,隨意的找了一個角落裏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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