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銀行存完錢回來,葉楓特地找了一家賣筆墨紙畫的店裏買了一些字帖和毛筆回來練習,他覺得練字帖對磨練自己的性子很有作用。
毛筆主要分為軟毫,硬毫和兼毫。
葉楓用的兼毫筆,這種筆的特征是軟硬適中,適合他這樣連入門都沒有掌握的初學者,用的也隻是一般的毛邊紙,現在的葉楓還不至於用宣紙練字的地步。
在練了一會,葉楓逐漸找到了感覺,最起碼寫出來的字不是那麽的難看了。
他把紙張平鋪在桌子上,然後寫了兩行字。
不爭一時義氣。
不計一時長短。
這句話是葉楓寫給自己的。
葛璋現在有錢了,忘了他央求沈霞往娘家借錢的時候,也忘了之前他是怎麽哀求自己帶帶他的。
當時葛璋的話還言猶在耳:“看我現在也不小了,27歲了,都說男人30成家立業,可沈霞從畢業跟著我到現在,我連成家的勇氣都沒有,楓哥,我這人也就會點計算機,你看看我有什麽能做的,能不能往前帶帶我?”
可是這些,葛璋都不記得了。
他就記得他給了沈霞二十萬。
也隻記得他現在負擔工作室人員的工資,開銷,而葉楓不斷的從工作室分走五成利潤,可是他忘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沒有葉楓,他什麽都沒有,還是隻是一個隻能守在隻有兩台二手電腦的閣樓開著沒什麽人來的培訓班。
人嘛,總是健忘的。
葉楓自認沒那麽高尚,葛璋跟沈霞的事情,他不會去管,也不會去想,跟他沒什麽關係,但是葛璋在工作室的方麵翹尾巴。
葉楓就得記在心裏。
葉楓發現一件事情,一旦涉及錢方麵,人性總是這麽的經不起考驗,至於葛璋這邊,他也不急,可以穩住的時候先穩住。
不能穩住的時候,就把簽的合同拿出來。
到最後,再讓他怎麽吃下去的,再怎麽吐出來好了。
葉楓眼神微微眯了一下,現在關於外掛和私服之類的問題上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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