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李琦跟被害人付東欣之間,本應該沒有任何交集,事情是如何發展到一方要將另一方殘忍殺害呢?
據了解,1994年4月,時年22歲的李琦,還未成家,剛從太蘇省老家來到西江省金瑞市翠竹鎮一家工廠打工。
在案發前幾天,李琦去一家小超市買東西時,在門口不小心將死者付東欣的提包碰掉了。
手提包被碰掉了,付東欣就罵他,“你走路不長眼,你的眼睛長到哪裏去了?瞎了嗎?
你媽媽是怎麽教你的?”
說了一大串難聽的話。
年輕氣盛的李琦十分惱火:“你說誰沒有長眼睛?
誰眼睛瞎了?
我明明長了眼睛,你看不見嗎?我看還是你瞎了吧?”
付東欣:“放你娘的狗屁,你才是瞎了眼睛把我的包碰到地上去了……”
兩個人因此事吵得不可開交,旁人:
“都是來買東西的,何必吵的這麽厲害呀?小夥子,你是男的,就不要和女的吵了。”
付東欣:“有娘養無娘教育的狗狗東西。
你把我的包碰到地上去了,還有理嗎?”
李琦看見她罵的十分難聽,還想和她爭吵,付東欣更是不依不饒,旁人不停地勸說,李琦才得以脫身。
沒想到過了幾天,力琦下班後去鎮上租房子時,突然遇見跟自己吵過架的付東欣,便再次想起付東欣對他的辱罵。
當時,他每天都在想,翻來覆去的想,東西毀了賠不行嗎,罵得那麽難聽,誰受得了?
李琦出生在太蘇省農村,一個貧困的家庭,他是家中最小,也是最懂事的孩子。
而令他最難以忍受的是來自父親對他們幾兄弟的打罵,尤其對善良的母親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記得深刻的一次就是,他媽被他爸打的披頭散發,坐在石凳上都不成人樣了。
那時,他就在內心發誓,等以後有能力了,再遇到他爸要打媽,就會把他爸手給打斷。
在李琦整個童年記憶裏,所有的溫暖都來自於母親。
當自己受到父親的責罰時,母親會挺身而出,為他遮擋來自父親的暴力。
而他也曾在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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