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26日5時,川江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刑警大隊接到葵花街派出所的報告:
向陽路6號附近於3時20分發生一起凶殺案,一名男子在自家門前的馬路上遭到他人用銳器襲擊,身中數刀倒地,已經被家屬送往川江市人民醫院搶救。
接報後,川江南城分局刑警大隊立即將案情上報給湖江省公安局龔局長。
川江市公安局江局長:
“龔局長:
你好!我們川江市昨天晚上發生了一起命案,請省公安局幫我們破案吧!”
龔局長:“好的,我們馬上派人去破案。”
龔局長立即組織警察開會。
龔局長:“同誌們,川江市發生了一起命案,胡偉副局長你帶領幾個老搭檔去破案吧!”
“是!服從命令聽指揮!”胡偉副局長說:
“同誌們,出發吧!”
胡偉走在前麵,吳亦飛,肖傲,武林跟在後麵,走到院子裏,吳亦飛打開車門:
“同誌們,上車吧!”
一個多小時後,他們到達了川江市公安局,江局長:
“省公安局的警察同誌們,你們來了,辛苦了,先喝杯水吧!”
江局長給他們倒了幾杯水,胡偉:
“江局長,帶我們到現場去吧!”
江局長:“好,走吧!”
省公安局,市公安局驅車趕往案發現場,但現場除了少量的血跡外並沒有提取到什麽有價值的痕跡物證。
胡偉副局長:“江局長,我們成立專案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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