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局長接到了一個電話,對胡偉,吳亦飛說:
“有一起案子 你們幾個人去破案吧!”
“是。”幾名警察異口同聲地回答。
吳亦飛和胡偉在茫茫的10公裏道路上反複徘徊,趙軒審視了一切可疑的屍體拋棄地點,然而均被他自己否定。
終究束手無策,警方不得不調遣大型挖掘機,試圖在指定區域內揭開那個隱秘的山洞。
曆經7天7夜的不懈努力,他們終於清除了洞內的沙泥。然而,胡偉卻沒有發現屍體,而是一個漆黑的小洞,深入其中。
走了大約10米,10多米,甚至十三四米,便到達了這個動力極限。
動力盡頭,兩側恰好有石塊突出,形成一種狹窄的通道。進入其中,有一個較大的空間,而屍體就躺在那裏。
不禁思考,如果將屍體藏匿於如此隱秘之地,除了凶手本人,恐怕即便是神仙也難以找到,當屍體被人發現時,或許早已變成一小捆白骨。
2003年2月,來自湖江省公安局的幾位警察前往沙陽市公安局,目的是尋找一個名叫趙軒的村民。
這一事件源於沙陽區一個鄉鎮上發現一輛被徹底焚毀的汽車,而該車的車主正是趙軒。
雖然車輛遭受嚴重損毀,但吳亦飛在駕駛座內仍然找到了一把汽車鑰匙和一串家門鑰匙。
在副駕駛座腳墊附近,他們還發現了一部燒毀的手機,已經無法使用。
這種情況下,顯然不是交通事故,更可能是蓄意縱火。
於是,問題來了:誰縱火?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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