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28日,吳亦飛和林可悅下班後在家裏籌備結婚,1月30號吳亦飛和林可悅結婚了。
湖江省公安局的警察們都來參加他們的婚禮。
熱鬧非凡。有情人終成眷屬。
2003年2月9日,大家都開開心心的上班。
2003年2月10日4時43分,湖江省公安局的龔局長接到黃州市黃局長的電話。
黃州市公安局大雁區分局前進派出所接到黃州市個體出租車司機車躍龍的報案稱:
淩晨1時他在黃州市蓮花池附近被兩名歹徒劫持,其中一名歹徒用槍頂著他的後腦,威脅去黃州市郊的杜鵑村。
他聽命駛到杜鵑村後,他們搶走了他身上的30餘元現金,然後威逼他開車到輝騰火車站,快到輝騰站時又要求司機往黃州方向返回。
車躍龍被迫調頭,行駛至前進123醫院附近時歹徒又脅迫司機調頭返回輝騰,說是到輝騰再撈一把再說。
在淩晨4時左右在圖書館區崗樓處下車逃跑,去向不明。
龔局長:“胡副局長,你還是帶領吳亦飛,林可悅,武林,肖傲他們去吧”
“是。”大家異口同聲地回答。
胡偉:“同誌們出發。”
幾個警察走出辦公室大門向一輛車走過去,吳亦飛打開車門,大家進去。
兩個小時左右,他們把車開到了黃州市公安局,黃局長望眼欲穿地的等著他們的到來。
黃局長:“省公安局的警察來了,大家好!辦公室裏坐吧!
你們吃飯了嗎?”
胡偉:“吃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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