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追捕罪犯處決

4月12日,徐俊立隊長率領偵查員對加禾村殺了個回馬槍,將4月8日至4月11日排查出來的337人又重新過了一遍篩。


發現上次排查中漏掉的王貴斌、王貴軍兄弟在4月4日夜裏從騎著車胎沒氣的自行車從陽泉回到加禾村,其中一人穿著膠底“老板鞋”,另一人穿著塑料底布鞋,一人的自行車後座上還坐著他們的妹夫梁萬平。


另有群眾反映:4月6日曾經在加禾村去西馮城村的路上見過王貴斌和王貴軍兄弟,4月7日,“二王”和梁萬平都下落不明,不知去向。


有人反映他們可能還會跑去陽泉,因為兄弟倆和妹夫梁萬平都在陽泉礦區當礦工,在陽泉有落腳點,但具體在哪個礦就不清楚了。


王貴斌、王貴軍兄弟有重大作案嫌疑!梁萬平也有幫凶嫌疑。


在深入走訪後,專案組得知王貴斌、王貴軍兄弟都曾經因為盜竊和持械鬥毆接受過公安機關的處理,平日裏在村裏好勇鬥狠,並且在4月6日的案發時間無人證明在村中,夜間卻慌張地返回村裏。


專案組就此認為王貴斌、王貴軍有作案時間、作案條件和作案的膽量。


專案組當機立斷,兵分兩路,一路前往陽泉追捕王貴斌、王貴軍和梁萬平,另一路申請搜查令對王貴斌、王貴軍家進行依法搜查。


結果在“二王”家中搜出兩輛沒有氣門芯的自行車,其車的成色和座套式樣和案發現場目擊者提供的自行車描述完全吻合,車轍和現場發現的車轍印也完全吻合。


另外還搜出膠底“老板鞋”一雙以及大量帶有合索鄉信用社封條的現金紙幣和票據。據此,可以認定王貴斌、王貴軍為德州市4.6特大搶劫金庫殺人案的凶手,梁萬平為幫助其望風的幫凶。


4月12月23時,德州公安處刑偵隊徐俊立隊長和忻州市公安局解補旺副局長率領六名幹警來到陽泉,在陽泉市公安局的協助下對全市各廠礦企業對王貴斌、王貴軍、梁萬平連夜進行大規模排查。


於4月13日上午查明“二王”和梁萬平在陽泉煤礦一礦工作,於是馬不停蹄地立即趕往陽泉一礦,在一礦保衛科的協助下成功地將“二王”和梁萬平抓獲,並在三人的宿舍中搜出了撬棍一根、部分現金以及塑料底布鞋一雙,將之和現場提取到塑料底布鞋足印對比結果完全吻合,可以做同一認定。


經審訊,王貴斌、王貴軍兄弟對他們持械闖入合索鄉信用社進行搶劫並殺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梁萬平也對為“二王”望風的協助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三人供述的犯罪事實和當初勘查時還原的案情分毫不差,作案後他們先逃回陽泉一礦藏匿了部分贓款,然後又連夜趕回加禾村老家將大部分的錢款藏在家中,又於4月6日前往花猴村(梁萬平老家),4月7日再度逃往陽泉。


至此,德州市4.6特大搶劫金庫殺人案在經曆9天的偵辦後宣告破案,王貴斌、王貴軍以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梁萬平以(協助)搶劫罪被忻州地區檢察院批準逮捕,執行槍決。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