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屢屢作案

林可悅:“罪犯一個一個的現原形。”


吳亦飛:“施局長出奇招,厲害。


讓犯罪分子膽戰心驚,逃無可逃了。”


林可悅:“都是一家兩個兄弟作案。”


吳亦飛:“一個誤入歧途,最終都必將跟著犯罪。”


林可悅給武林倒滿杯子,看見水壺裏麵的水都倒幹了,趕緊重新燒了一壺水。


這個惡貫滿盈的犯罪團夥形成於1988年。


杜莫非曾因搶劫被判刑,出獄後成了無業遊民。


他在東陵區開了一家肉食犬養殖場,還承包過魚塘。


杜莫有原來是吉山酒廠的貨車司機,曾因盜竊被判刑,現停薪留職,杜莫有在吉山南站貨場做力工時結識章雨,住柏樹區貴和街,便密謀搶劫錢財。


1988年的一天,杜莫有說,大東區有個警察總帶槍上下班,不如搶台車,開車撞那個警察,把槍搶到手。


章雨心領神會。幾天後,杜莫有,章雨二人帶著鐵棒竄到撫鷹市,租一輛黑色伏爾加轎車返回吉山。


行至東陵區馬官橋,二人打死司機,但轎車怎麽也打不著火。二人隻好棄車逃走,搶槍計劃成了泡影。


搶槍不成,杜、章選取中了搶奪車輛,然後作案的手段,便一發不可收,連連作案。


為壯大力量,杜莫有把哥哥杜莫非、朋友閆無劍拉來入夥,章雨也把弟弟閆雷介紹到犯罪團夥之中。


起初他們作案都是用鐵棒和尖刀作凶器,章雨覺得這些家夥不順手,經過密謀,杜、章四兄弟分別前往哈市買回四支雙筒獵槍及若幹子彈。


有了“先進”的武器,這夥歹徒作案更加頻繁,由於分贓不均,他們之間產生了矛盾,1993年夏天,閆無劍被排擠出了團夥。


1994年,杜氏兄弟到廣西買回兩把手槍和一批子彈。


有槍就是草頭王,莫非又成了這個犯罪團夥中的“老大”。


這個團夥隱藏很深,他們作案時臨時勾結到一起,作案後立即散夥。


搶得錢財揮霍一空之後,就再去作案。


在“3•6”案以後,章雨與莫非有的矛盾也逐漸顯露出來,矛盾的焦點主要集中在“幹大幹小”上,莫非有幾萬元、幾千元、幾百元都想搶,而章雨認為應該“幹大的”。


他們經常為此而爭吵,險些火拚。


1997年5月,章氏兄弟南下廣西買槍,準備“單幹”。


不料章雨因涉嫌買賣槍支被廣西警方抓獲,判刑五年,送到廖平勞改農場改造。


章雷僥幸漏網,逃回吉山。章雷千方百計張羅錢搭救哥哥,1998年6月份,章雷發現和平大街的曹倫很有錢,便勾結杜氏兄弟預謀搶劫。


經過多次踩點,於10月17日搶劫曹倫、張德敏100萬元。


分到32萬元贓款的章雷,於10月23日趕到廣西賓陽縣看望哥哥。


杜兄弟把分得的64萬元和兩把手槍藏在楊樹區興凱鄉大堡杜莫有的家裏,打算消停幾年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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