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尋找作案證據(1/3)

畢佳輝從吳承澤手裏拿過本子,一張一張的看,一張一張的找,看過了的放到一邊,沒有看過的放到另一邊。


突然他的眼睛一亮:


“啊!板栗2000斤,價格是4元/斤*2000斤,8000元。”


華宇航:“看那天的時間!”


畢佳輝:“時間是2002.11.…”


華宇航緊迫地問:“多少號?”


畢佳輝:“有點模糊,我再仔細看看…”


畢佳輝站起來,對著亮光的地方,仔細看了看:“19號!


2002年9月19號!”


“農曆的八月十三,還有兩天就過中秋節。”華宇航查了一下日曆,把陽曆和陰曆的時間進行對照後說道。


吳承澤:“我記得大概在中秋節之前的兩天。”


畢佳輝:“這個時間正好對上了。”


華宇航:“吳老板,辛苦了!我們走了,有事情再和你聯係。”


華宇航:“上車。”


華宇航和畢佳輝開車,在路上一邊走,一邊聊天,華宇航:


“畢佳輝,你今天立了大功啊!”


畢佳輝有些不好意思:


“我就是盡管一個做警察的職責罷了。希望快點破案。”


華宇航:“讓我們的案情又有了新的突破。


還要回去查找“耀輝”這兩個字,我懷疑是不是人的名字呢?”


畢佳輝興奮地說:“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的銷售花生板栗的證據,名稱和數量能夠對上號。


難道還有人也銷售同樣的產品名稱和數量嗎?”


華宇航:


“時間也是在中秋節之前,種種跡象表明,犯罪嫌疑人的證據越來越清晰,越來越充分了。”


畢佳輝:“是的,數據越來越清晰明了,那我們回去在靈湖市查找耀輝這個名字。”


華宇航:“是的,我看在豐橋縣丹霞鎮麋鹿村賣南陵大米,比山芽尖茶的地方可能性更大。


他們兄弟倆賣完了大米和茶葉準備回家的時候,犯罪嫌疑人見財起心,殺人滅口。


時間在9月19號,中秋節之前,都對得上。”


他們一路丘陵地段的路程顛簸,回到林蘭縣公安局,騰局長一看見華宇航和畢佳輝,高興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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