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了身衣服,翁千歌出了酒店。
她是一個人來的,目前的狀況依然不能再糟糕,她反而出奇的平靜。
對即將發生的一切,都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
這一片翁千歌很少來,原因無他,這是多市魚龍混雜的地方。雖然物價相對低,但也相應的不那麽安全。
這一片匯集著各膚色人種,社會地位都不怎麽高,也有不少華人,其中也不乏留學生。
以翁千歌的家境,自然很少來。
找了家店坐下,服務生操著生硬的英文和中文問她了兩遍,需要點什麽。
翁千歌想了想,點了酒。
她是很少一個人在外麵喝酒的,和筱筱在一起時,倒是被拉著做過不少出格的事。
她和筱筱,把筱筱比作豔麗的玫瑰,她則更像是清怡的百合。安靜的,乖巧的。
“您的酒。”
“謝謝。”
翁千歌端起酒杯,喝的有點急,咳了兩口。“咳咳……”
嗆了點出來。
“給。”
旁邊,伸出條胳膊來,遞給她塊手帕。翁千歌愣了下,這年頭用手帕的人可不多了。
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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